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一文了解欧盟甲醛释放新规

一文了解欧盟甲醛释放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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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法规(EU)2023/1464,修订欧盟REACH法规(EC)No 1907/2006附录XVII,增加第77项限制项,以限制家具、物品和道路车辆内部释放的甲醛(CAS号:50-00-0)。该修订于2023年8月6日生效,并将于2026年8月6日后实施。


这意味着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产品中甲醛释放量管控升级,针对的产品类别将进一步扩大,涵盖了包括玩具、婴童用品、家具、地板、木质产品、装修装饰用产品、文具、纺织品、皮革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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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欧盟委员会



限制具体如下:

01

2026年8月6日后,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若从物品中释放的甲醛浓度超过以下限值,则该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1)0.062 mg/m3(对于家具和木质物品);

(2)0.080 mg/m3(对于除家具和木质物品外的其他物品)。


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a)合理预见的条件下仅供户外使用的物品;

(b)工业专用或专业用途的物品,除非它们释放的甲醛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接触公众;

(c)本附件第72条规定范围内的条款;

(d)属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 528/2012的范围内的生物杀灭产品的条款;

(e)法规(EU) 2017/745 范围内的设备;

(f)法规(EU) 2016/425范围内的个人防护设备;

(g)法规(EC) 1935/2004范围内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物品。

02

2027年8月6日后,在所规定的测试条件下,若道路车辆内部甲醛浓度超过0.062 mg/m3,则不得投放市场。


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a)仅用于工业或专业用途的道路车辆,除非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一般公众可接触到这些车辆内部的甲醛;

(b)二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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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欧盟委员会表示将提供“足够的时间”来实施限制要求,研究相关的分析方法来测试排放并持续推广无甲醛或低排放的甲醛产品。


海关提醒相关企业:

欧盟环保法规修订频繁,相关环保要求较高,监管日趋严格,对我国相关输欧企业影响较大。一方面,企业应积极关注欧盟法规最新动态,了解甲醛释放管控限量,及时与国外客户沟通,提早做好应对准备;另一方面,企业应在欧盟法规过渡期内提前进行风险排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控和产品检测,防范质量隐患,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小贴士

关于甲醛,这些真相你了解吗?

Tips

甲醛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易挥发的气体,可被用作生产基于甲醛的树脂、热塑性塑料和其他化学品的中间体。作为最广为人所知的化学物质之一,甲醛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包括家具制造、纺织品、塑料、皮革制品等。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甲醛在1类致癌物列表中。近年来关于甲醛危害的报道层出不穷,特别是对于新房装修时甲醛释放的关注,使得甲醛成为人们谈虎色变、望而生畏的物质。甲醛超标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伤害,刺激上呼吸道和眼睛、皮肤、胃肠道等。


小贴士

甲醛多少算超标?

Tips

国内采用的一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房屋内甲醛1小时的释放量不大于0.08 mg/m3;根据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规定,在封闭1个小时的条件下,I类民用建筑(住宅、幼儿园、医院病房、学校教室等)甲醛含量不大于0.07 mg/m3,Ⅱ类民用建筑(如办公楼、旅馆、商店等)甲醛含量不大于0.08 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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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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